兴业银行五项违规行为:
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总部银行卡与渠道部总经理助理陈云生,被给予警告,处7万元罚款。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陈鼎东,被分别给予警告,处7万元罚款。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此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处50万元罚款。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被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6月,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0855.28元,并处罚款3204376.54元,累计罚没总计3765231.82元。
公示信息显示,兴业银行此次违规处罚共五项:
1.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码支付服务;
2.为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提供条码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一致性的规定;
3.交易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间接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码支付服务;
4.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5.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此外,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助理蔡清武对上述4个问题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
权威人士表示,各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斩断跨境赌博资金链作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同时,将强化主体责任,继续按照“谁开户(卡)谁负责”“谁的用户(商户)谁负责”“谁的合作客户谁负责”原则,严肃问责持牌支付服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