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华夏银行相继发布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2020年6月,监管机构针对信用卡业务作出相关警示,如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先后发布公告称,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明确要求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
近日,又有两家先后发文,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和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
农行和华夏银行发布公告
农行公告:
一、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及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领域,信用卡个人客户及特约商户不得出现任何舞弊、欺诈、套取现金、非真实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
三、如持卡人违反《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相关活动规则,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本次及往后其他活动的资格、冻结积分、收回礼品、取消优惠、调整信用额度等管控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华夏银行公告:
公告提醒华夏银行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公告警示如华夏银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进行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华夏银行将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等管控措施。
公告提示为保证用卡正常,请持卡人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华夏银行进行核实。
与此同时,华夏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受影响。
银行严管措施多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表示,早在去年10月8日起,光大银行就已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类相关领域的交易进行管控,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将会导致交易失败,银行业发布了限制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的公告。
中信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则表示,从8月开始,信用卡消费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如持中信银行信用卡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建设银行则表示,银行对房地产类商户交易有限额管理。建设银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半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1771、7013)进行交易。
除了明确以上禁止领域,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还表示,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
“如果持卡人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开展超出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将采取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为保证后续的用卡正常,持卡人需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银行核实”。
与此同时,平安银行也表示,该行保有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消费签账单等交易凭证的权利,以识别相关交易风险。
山西银保监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不得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不得放大资金杠杆,否则将可能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也将造成金融机构的风险累积。
为了更好地保障用卡安全,持卡人还需注意,信用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卖、出售、购买信用卡或其账户;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信用卡的密码、卡片验证码、动态密码等信息,勿主动泄露给他人。
监管近期就信用卡问题多次发文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已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居民消费、方便居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用户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显。
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提示》指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还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
同时,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业务虚增客户偿债能力或违反“刚性扣减”规定,突破总授信额度上限管控;预借现金业务额度设置过高,不符合审慎管理要求,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违规流向非消费领域。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部分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放大了居民杠杆,积聚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重申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商业银行限制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是必要的。商业银行还需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从源头上降低客户特别是年轻客户过度透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