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联支付携手拉萨市政府,助力城市消费券活动

2022年1月14日 评论 1170字阅读3分54秒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促进消费、惠及民生,拉萨市政府拟向全市居民发放1515万元超市餐饮百货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日嗨购·惠暖拉萨”超市餐饮百货促销活动.

嘉联支付携手拉萨市政府,助力城市消费券活动

嘉联支付作为平台方参与到此次活动中,为商户提供了活动专用机具及对账工具。嘉联团队也负责开发和运营活动小程序“嘉惠多多”,以及制券、发券等技术工作,团队成员还积极做好网络宣传等相关工作,为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多重保障措施。

  消费券发放、领用时间

第一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1月16日10:00--1月25日23:59

第二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1月29日10:00--2月7日23:59

第三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2月12日10:00--2月21日23:59

第四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2月28日10:00--3月9日23:59

第五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3月13日10:00--3月22日23:59

 活动入口:

微信搜索“嘉惠多多”小程序参与

  发放对象:

在拉萨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拉萨人员)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账号参与本活动,多个微信号同属一个身份证时,视为同一用户,企业用户不能参与领券用券。

消费券类型

满100元减30元券、满200元减50元券、满400元减120元券。

  使用规则

1、消费券一旦领取不得退换、提现、转让、赠予和变卖。

2、每轮每人只可从3种面额消费券中选择2种领取,同一面额只可领1张。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3、消费者通过消费券支付时可与商户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天不限制消费券使用次数。

4、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部分退款时,代金券退还资金按比例计算规则:退给用户金额=用户申请退款的订单金额*(用户实际支付金额/订单总金额),退给商户金额=用户申请退款的订单金额*(优惠金额/订单总金额)。比如用户支付100元,优惠30元。申请退款50元,则退给用户50*(70/100)=35元,退给商户50*(30/100)=15元)。

5、仅拉萨市报名的特约商户可以参与活动。在支持商家处的指定核销机具上,使用微信付款码支付,即可自动核销。

6、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虚假交易、作弊、刷单、恶意套现等),主办方有权撤销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记录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冬日嗨购·惠暖拉萨”活动仍在进行中,有意向参与的商户可联系嘉联支付咨询报名事宜。

嘉联支付西藏分公司(7*24小时)联系电话:0891-6555999;0891-6539999;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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